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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重镣戴罪(2 / 3)

:“对不起主人,一时高兴......”

管家道:“主子您其实可以光明正大的去看看小翼,这孩子,还是得嘱咐一下。”

沈归海摇了摇头:“答应过小羽,永远不让小翼和主家有任何关系,我就不去打扰那孩子了。但确实是需要嘱咐一下......你安排个合适的身份去一趟,我和方汶就不插手了。”

管家:“是。”

沈归海说完,突然不快的看向管家:“有主意你不早说?”

管家:“......这么简单的方案,我怕说出来让主子笑话。”

沈归海:..... 这是骂他笨蛋吧?

方汶:管家你胆子好大啊......

管家转向方汶:“那就请汶大人做些调查资料给我“泄露”出去吧?”

方汶一愣:”要我做?”

管家:“那会儿的事我不熟,做不了这些资料。只能汶大人来。”

事情已经很多了,方汶实在不想做这些文字工作:“管家大人,我戴罪呢。不如我把故事编好,你来做资料吧?”

管家:“汶大人,戴罪期间,您怎么给我讲故事?”

方汶:“戴罪期间,我怎么编资料?”

管家:“汶大人您可以在主子的监管下编资料。”

方汶:“那我也可以在主人的监管下给你讲故事啊。”

管家摇头:“汶大人您和主子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不打扰了。”

沈归海:”......”

大方向定了,方汶还要去查一些时间资料才能把谎话编圆。不大一会,康宁也带着戒具回来了。

能被判戴罪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普通的人,要不放回家,要不关押起来,哪有资格戴罪。也正因为能戴罪的都是重要人物,所以戴罪期间便很是复杂。既要确保戴罪之人不能逃跑,不能有机会脱罪,又要确保戴罪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十几年前,戴罪的人只需要佩戴电子脚镣,在侍卫的看守下进行日常工作和生活。

电子脚镣是戴在双脚脚腕上的电子锁,外表看起来就像是皮质的护腕,但内里布有电击片及信号发射器。

和电子脚镣配套的是控制腰带,由侍卫像皮带一样系在腰上。戴着电子脚镣的人一旦离开控制腰带方圆10米,就会发出警告信号,侍卫处及相应的监控终端都会收到信号。如果超过15米,就会发出强烈的电击,而如果超过20米,电压可致人昏厥。

其实这套装置很适合戴罪期间佩戴,电子脚镣可以掩藏在裤腿里,基本不会影响正常生活,看守的侍卫也可以解释成护卫,即保全了戴罪之人的面子,侍卫也省心。

如果不是那年出了事,康宁大概也不会对戴罪感到这么发愁。

那年,戴罪的人是个很温和的男人,一直很配合,即使是戴罪期间,也是住在家里,没两天就和看守他的侍卫混的挺熟。可谁也没想到,那个男人却趁侍卫洗澡的时候,把水温调高,在侍卫猝不及防躲避喷淋的时候,却一擀面杖打在侍卫小腿上。侍卫直接就摔倒在那人不知什么时候做的钉板上,最长的一根钉子,直接从眼睛刺入,又从后脑穿出。

腰带和电子锁都是不可能随便解开的,但那人把侍卫杀了之后,愣是用水果刀一点一点将侍卫的切成了两半,拿了腰带直接跑了。等监控的人发现那人的活动范围有些奇怪后,再去找,只在垃圾桶里找到了被拆卸下来的电子脚镣和腰带。

从那以后,所有侍卫都对戴罪的人心存警惕,电子脚镣也改为了手脚上的电子重镣,钥匙由单独的人保管,只要离开关押的囚室,就有两名侍卫24小时紧跟着。重镣太磨脚,一般都会戴护踝,所以电击也就取消了,只是电子信号还是会传回侍卫处及相应的监控终端,一旦离开报备的活动范围,就会进行抓捕。

让康宁觉得麻烦的,主要是对工作的监管。戴罪期间,处理工作只能使用侍卫处提供的带监管的电脑,并实行早请,晚报,中请示的制度。每天早上,将人从关押处请出来,在头一天安排好的活动范围内活动;晚上将人关回去之前,要对事先安排好的监管人汇报一天的事情及确定第二天的活动范围和内容,没问题才能押回关押处。中间任何特殊情况,都要单独请示。

不过,自从加了重镣之后,因为太吸引眼球,戴罪的人基本也不会申请要离开看押的地方了,凡是申请的,都会被看做有要逃跑或脱罪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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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把重镣往地上一放,方汶眉头便跳了跳,手镣7公斤,脚镣15公斤,相当于身上拖了两大袋面粉。好像是要重了......

“汶大人,我给您戴下戒具?” 康宁先是拖了脚镣过来,不由感慨,就这脚镣,他戴上都走不远。

“谢谢。” 方汶没动:“康大人你就这么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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