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定时间的炖煮收汁,五花肉块就变得香气扑鼻,瑰丽的颜色更是看得人食指大动。
肉炖得浓香酥烂,腴而不腻。
舀一勺汤汁浇在饭上,红棕色的汤汁均匀地裹在每一粒米上,给饭粒披上一层油亮的光泽。
满满一勺塞入口中,软糯弹牙的东北大米浸透了肉汁,浓郁而香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充盈在口中,竟觉得比肉都不逊色。
137瞎撩犯规
夏月初口味偏清淡,先给自己舀了半碗茼蒿蛋花汤,夹了一块红烧肉,就着饭慢慢地吃起来。
寸把长的嫩茼蒿苗儿,鲜嫩得稍微用力就能掐出水儿来,连半点儿涩味都还没有。
洗净放入锅中,稍稍滚开打入蛋花便立刻盛出来。
嫩绿的身躯在汤中半舒半卷,在蛋花地遮掩下犹抱琵琶半遮面。
连菜带汤舀一勺入口,只觉得滑爽鲜嫩,满口春天的清香。
而王桦特意送的榆黄蘑,因为着实太过新鲜,夏月初不舍得用别的味道将它的鲜美掩盖了去,干脆直接素炒。
做法简单至极,但是却又美味得令人惊艷。
榆黄蘑是山里一种比较常见的蘑菇,就是一道极其普通的家常菜,善大嫂子常年在外面帮厨,各种做法的榆黄蘑也不知吃过多少了。
她着实没想到,就这样一道看起来不起眼的素炒,竟然会鲜让她差点儿吞掉舌头。
「月初,你这个菜是咋做的啊?」善大嫂子回味着舌尖残余的鲜味儿,忍不住问。
这话一问出口,她就觉得自己说错话了,赶紧摆手道:「不好意思,我就随口一说,千万别当真。」
善大嫂子一脸的不好意思,恨不得把刚才那句不走心的话吃回肚里去。
好歹也在这行摸爬滚打十几年了,居然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也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厨师的手艺就是赚钱的资本,哪里能随便告诉别人诀窍。
夏月初却根本不把这个当回事儿,不过是个家常小炒,又不是什么有独家配方的机密食谱。
「这个菜其实特别简单,把榆黄蘑洗净掰开放在大笊篱中,在沸水中一浸即出,目的不是为了让它熟,而是要锁住蘑菇的鲜嫩和水分。然后直接炝锅素炒,放一点盐提味,炒到蘑菇刚刚断生出锅即可。」
夏月初说罢又补充道:「不过这个菜还有一点最重要,蘑菇必须是特别新鲜鲜嫩的,否则也出不来这样的效果。」
「你说的是简单,但是这里头的诀窍哪有那么好掌握。」善大嫂子感慨道,「无论是时间的拿捏还是火候的把握,稍微差一点儿就不是这个味儿。」
「没事儿,嫂子啥时候馋这口儿了,就上我家吃就是了!」
「那敢情好,这话我可记下了,以后经常来吃你可别嫌烦。」善大嫂子见夏月初这样大方,心里越发觉得自己这个朋友交得靠谱。
「我恨不得嫂子就长住我家呢!」
「长住就算了,俗话说,亲戚远来香,更何况是朋友,我这人毛病多,若是天天腻在一起,就得把你烦死了。」
善大嫂子拿自己打趣,抬头对吃着饭还一脸严肃的薛壮道:「要我说,薛老弟真是有福气啊!媳妇手艺这么好,也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
薛壮闻言停下手里的筷子,一连认真地看着夏月初,端详片刻,点头道:「至少得修八辈子才行!」
夏月初轰地涨红了脸,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匆忙起身端起汤碗就往外走。
「锅里还有汤,我、我去多盛点儿。」
因为今天有客人在,所以夏月初做的菜量比平时大不少,但是到最后居然还是被薛壮和秦铮一扫而光,连汤底儿都没剩下。
虽然夏月初早就知道他俩胃口大,平时不管她做什么都剩不下。
她自以为早就摸清了两个人的饭量,谁知今天居然又吃出了一个新高度。
夏月初不由得怀疑,难道这俩人平时都是收着肚子,根本没吃饱不成?
收拾完桌子,夏月初泡了一壶茶端上来,几个人围坐一起,讨论去县城开酒楼的事儿。
「既然想去县城开酒楼,我觉得我就得抽时间去县城看一看,尝尝别人家的招牌菜,看看行情和铺面情况,总不能两眼一抹黑就去开店。」
善大嫂子闻言道:「这还不好办,既然你最近都不接生意了,那不有的是时间?随时想去就去!」
薛壮点头道:「你定下来啥时候去,让阿铮跟你一起。」
夏月初连连摇头道:「我若真的去县城,可就不是一天能打个来回的事儿了,怎么也得去个天,阿铮得留在家里照顾你才行!」
善大嫂子见薛壮皱着眉头,满脸不同意的模样,便插言道:「不如我陪着月初去吧!」
薛壮闻言看向善大嫂子,但眉心的疙瘩却并没有舒展开来。
「我家在县城有亲戚,平时偶尔也会接县城那边的生意,所以还算熟悉,你就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