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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 / 4)

您在京里租一处宅子,不用太大,干净就行--我姨丈今番起复,昔日好友、同年什么的必定有往来,银钱不会缺,毕竟比不上家里方便,我姨母来了,看了也欢喜。”

曹延轩一口答应,“明日便叫周红坤去办。”纪慕云双手给他续茶,算是道谢,又欢喜起来“还得劳烦您,给金陵寄封信。我家里知道了,一定高兴坏了。”

说着,她坐不住,一手拿起烛台,一手拉着曹延轩,穿过几间屋子到东边书房,铺开纸就写信。砚台里没墨,她拿起银匙到水丞中舀水,曹延轩接过来,提起衣袖,一下下墨墨,笑道,“慌手慌脚的,你家里那边,八成已经知道了。”

邸报是广发天下的,京城到金陵六百里加急过去,比她写信可快多了,邸报什么的,曹慎五爷都可看得到,顾重晖起复这么大的事情,族学里定然讨论。

纪慕云泄了气,把笔一放,看着磨条在砚台方寸之地转动,清水慢慢有了颜色,絮絮叮嘱:“我爹爹知道了,定也会赶来,住客栈可以是可以,不如租也一处宅子,爹爹和慕岚也在十余年没来京城了。”

正妻的亲戚可以住到曹家客房,妾室的家眷就没有资格了。

曹延轩嗯一声,手上不停,看她一眼:身边女子散了发髻,乌木般的黑发垂在肩头,落在昏黄色的宣纸上,脸庞如雪,眼睛亮得像星星。

和刚才头头是道分析事情的冷静、沉着大不相同。

说起来,曹延轩的妻室王丽蓉,日常熟稔的六嫂、三嫂、五嫂,亦是和曹家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却没有跟在顾重晖这般扶摇直上的能臣身边,只在后宅由母亲教养。平日执掌家务、教养儿女是把好手,关键时刻看朝堂上面的事就不如纪慕云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不如早早把事情办了,让慕云高兴些,也免得左一个“不能去宝哥儿的院子”右一个“父亲不能住进府里”的麻烦。

他这么想着,便说:“既如此,我给王家写封信,你和你姨母父亲商量商量,若来得及,把我们的事情办一办,以后就不必麻烦了。”

我们的事情?纪慕云心思一转,就明白过来,他说的是明媒正娶,娶她过门。

以曹家的名声、门第、财富和教养,无论嫡子庶子,都要娶同样身份的大家女子。

她是板上钉钉的妾室,家里只有一间小小的院子,父亲在笔墨铺子做事,比西府三位管家都大大不如,就算父亲弟弟是秀才,就算有王家的同意书,曹延轩若扶正她,只会让旁人觉得“突兀”、“门不当户不对”,“以妾做妻、没规没矩”,连累曹家的名声。

曹延轩伯父、堂兄、姐姐绝不会答应,宝哥儿珍姐儿几个抬不起头--光这一点,宝哥儿娶媳妇的时候,相同的条件,女方就会选择别的人家。

所以曹延轩才打算,过个三年五载,离了京城,宝哥儿的婚事定下来,再办她的事情,先斩后奏的娶进来,曹慷等人也没了办法。

如今有了姨丈,她的身份一下子成了大家闺秀,最重要的是有人脉,有娘家,有依仗,有正当壮年、朝野闻名的姨丈,有中了进士、举人的表兄,堪和庶吉士曹延轩相提并论。

如此一来,家里谁也没有话说。

真的能,这么快吗?纪慕云一点真实感也没有,心里飘飘然。

“七爷。”她讷讷地,握住他捏着墨条的手掌:“若能如此,我,我此生便没有憾事了。”

曹延轩举起手掌,连带她的手一起到唇边吻一下。

作者有话说:

?

元月二十八日, 七房的人去鲁家做客,与上次不同,没约六房的人。

纪慕云给昱哥儿穿一件大红团花锦缎棉袄,和宝哥儿一个颜色的宝蓝色锦缎鹤氅, 戴上老虎帽子, 挂个平安锁的金项圈, 和哥哥站在一起,俨然富贵人家的一对小公子。

媛姐儿今日是主角, 一大早就忙碌起来, 到竹苑的时候,梳了垂髫髻, 戴一枚衔碧玺珠串的赤金累丝凤钗, 穿一件樱桃红万字流云锦缎长袄, 墨绿色镶襕边百褶裙,羊脂玉雕梅花禁步, 肩上系着靛蓝色出风毛银鼠皮斗篷,与平日在府里的时候大不相同。

媛姐儿身边两个丫鬟也打扮的格外光鲜。

纪慕云一看就满意:衣裳用她的衣料做的, 比府里的份例好,颜色刚好搭配那把翠玉阁带回来的红漆绘梅花梳篦, 媛姐儿素来喜欢那梳篦,便打算戴着去做客。她劝道“头一回去人家家里, 还是得体面些”, 媛姐儿觉得有理,换成这枚从京城珍宝阁买的凤钗。

她对昱哥儿说,“六姐姐今日可真漂亮。”昱哥儿仰着头看, 不懂漂不漂亮, 只知道要出门做客了, 兴奋地在屋里跳来跳去。

纪慕云又问“打赏的钱可带够了?”媛姐儿身边的夏竹忙说:“找您上回说的,带了30个银锞子,二十个五分的,十个八分的。”

曹延轩也收拾停当,到堂屋一看,三个儿女都在,只差珍姐儿,便吩咐人“去看看,四小姐怎么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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